全国兼职凤凰楼信息_免费风楼阁信息_一楼一凤全国信息平台

Eng
广东省住建厅提醒,3月1日起申请!
2025-02-18

来源:广东省三库一平台

 

近日,广东省三库一平台提示:省厅建筑业换领证书后的延续要求已挂网,请企业及时查看常见问题汇总。

 

现根据原文要求提炼关键字,供大家参考。

  • 2025年3月1日开始申请到期前三个月内申请延期

  • 按照三级资质配备人员(比如二级总包资质需配备:4名建造师+1技术负责人)

  • 一人多证可以共用申请资质比如该人员同时有二建市政+二建建筑证书,可以分别作为二级市政总包和二级建筑总包申请延期

  • 不考核技术负责人业绩(达到相应毕业年限即可)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常见问题

 

一、综合问题

1.企业如何申请《企业资质核查意见》?

答: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的资质升级(含新申请)、增项、延续以及发生重组分立、合并、跨省变更、国企改制(含事业单位改制)资质重新核定等事项的,申请上述事项前,需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企业资质核查意见申请》(附件1),经核查通过后,由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企业资质核查意见(附件2)给企业,同时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以备核查。企业在“三库一平台”信息系统申请省级企业资质核查意见时,与申报资料一并提交。

 

2.企业在三库申请报部事项(含升级、延续等),需上传哪些材料?

答:有关材料请查看办理指南(链接:建筑业企业资质: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000006939799Q244211400700002;工程勘察企业资质: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000006939799Q24421142970000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000006939799Q24421140260000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000006939799Q244211431900001)。注:承诺书以上述指南材料清单的模板为准。

 

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事项考核哪些事项?

答:延续主要考核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净资产、设备、厂房、技术负责人和注册人员等指标。

 

4.我单位原有是2021年以前住建部颁发的资质证书,但已换发了省厅电子证书,申请延续时,是否还需申请企业核查意见?

答:需要。企业目前持有的资质证书是省厅颁发的电子证书的,向住建部提交延续申请时,需提交省级住建主管部门出具企业核查意见。

 

5.报住建部审批的资质证书(部试点事项)有效期即将到期,如何办理延续?

答:企业目前持有的资质证书是省厅颁发的电子证书的,向住建部提交延续申请时,需先向注册所在地住建局申请企业核查意见(综合问题第1点),再按办事指南(综合问题第2点有链接)上传资料,提交到省厅审核,通过取得省级企业核查意见后,直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在“企业行政审批事项”选择相应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认定(延续)事项进行在线办理。(住建部网址http://zwfw.mohurd.gov.cn:8070/zjblogincheck/qjd/index.html?checktype=1)

报部审批资质三库一平台延续流程 :登录三库一平台(https://skypt.gdcic.net/)→业务事项申报→行政审批事项→选择相应证书的栏目申请,申请时第二步中先选择“证书申请”,然后选择“延续”类型。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是否可以申请办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事项?

答:依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精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规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不得申请办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新申请、升级、增项、重新核定等事项。

 

7.企业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升级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公示意见为“业绩、人员不达标”,企业在陈述时可否补充新的业绩和人员材料?

答:不允许。企业的陈述只能针对原有材料做出说明,不能增加新的业绩或补充新的人员。

 

建筑业企业资质常见问题

 

1.通过换领证书(换领)取得有效期1年的资质后,应如何办理延续?

答:换领后的延续于2025年3月1日起接受申请,按照资质延续办事指南办理,主要考核符合二级资质标准的企业净资产、设备、厂房、技术负责人和注册人员(按三级资质考核)等指标

根据住建部《通用问题》第17条,换领后的所有资质应于有效期届满前同时提出延续申请。企业在完成换领延续后,原资质证书上还有其它资质的,原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变(按最短资质有效期计算该本证书有效期);原资质证书上没有其它资质的,证书五年有效期自换领延续取得首个资质时间起算

 

2.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事项考核哪些事项?

答:延续主要考核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净资产、设备、厂房、技术负责人和注册人员等指标

 

3.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需考核的人员按哪个资质等级配备?

答:企业净资产、设备、厂房、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和等级资质标准要求。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按照相应类别一级标准考核注册人员总承包二级、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延续考核注册人员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4.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是否考核企业业绩个人业绩

答:延续均不考核

 

5.延续不考核的人员在申请表中是否可不填写,留空制表?

答:可以。但企业需承诺企业主要人员满足延续标准要求。(承诺书下载见附件3或延续办理指南)

 

6.如何申请省厅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需上传哪些材料?(如总包二级和部分专业承包一级)

答:申请流程:登录三库一平台(https://skypt.gdcic.net/)→业务事项申报→行政审批事项→选择相应证书的栏目申请,申请时第二步中先选择“证书申请”,然后可以选择延续类型。省级延续办事指南: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000006939799Q244011400200102

 

7.企业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同时有住建部下放试点资质和省级资质,能否同时办理延续?

答:不能,企业需要分开申请延续。住建部下放试点资质延续由企业向住建部申报(见问答1)。省级权限资质延续由企业通过“三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向发证机关申报。

 

8.注册地在广州、深圳的企业申请省级资质事项延续,由哪个主管部门审批?

答:分别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办理。

 

9.办理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延续需要考核哪些人员?

答:考核1名技术负责人,至少1名注册人员,需配备结构、材料或化工等专业至少1人。

 

10.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二级和专业承包一级,如何考核企业业绩?

答:企业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工程基本信息和业绩技术指标信息要素齐全。若业绩技术指标信息尚未录入,则需录入工程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合同登记信息、施工许可信息、竣工验收信息,数据等级需达到A级,其中招投标信息和合同登记信息如尚未录入,可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11.企业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二级和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如何考核技术负责人业绩?

答: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工程基本信息和业绩技术指标信息要素齐全。若业绩技术指标信息尚未录入,则需录入工程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合同登记信息、施工许可信息、竣工验收信息,数据等级需达到B级以上,其中招投标信息和合同登记信息如尚未录入,可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全文如下:

 

向上滑动阅览